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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的人本主义之维
作者姓名:王玉兰
作者单位:山东省法律学校
摘    要:随着《行政诉讼法》的颁布,中国的行政法治建设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人本主义是行政诉讼制度建立和运作的价值基础,行政诉讼以限制、控制行政权,保护公民权为其宗旨和归宿,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受案范围,应视为对公民权利予以保护的最低界限,受行政行为侵害的而又未被法律所明确禁止的公民权利,均应纳入行政诉讼的范围

关 键 词:行政法治;行政诉讼;行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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