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警察权的功能定位
引用本文:赵敏.论警察权的功能定位[J].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5(1):1-5.
作者姓名:赵敏
作者单位:江苏警官学院法律系
基金项目: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2SJB820007)
摘    要:作为公共权力的警察权,无论是其行政执法权还是其刑事司法权,都来源于全体民众权利的让渡,这就决定了警察权的私权基础和私权保护功能。因此,警察权的行使目的是保护公民的私权利,警察权的行使应当以公民基本私权利为边界,遵循公共原则、责任原则、比例原则和程序原则。

关 键 词:警察权  私权利  私权保护功能  公共原则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