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将享受到10项政策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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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省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各市州录取分数线正式确定,经过各项选拔环节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将可以享受10项政策待遇。其中,不但可以一次性发放安置费2000元。还将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在村任职期间,将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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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高校毕业生 任职期间 政策待遇 选聘 享受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录取分数线 补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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