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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常识、常理、常情在刑法中的理解与运用
引用本文:刘晗悦.论常识、常理、常情在刑法中的理解与运用[J].法制与经济,2020(1):129-130.
作者姓名:刘晗悦
作者单位:重庆大学
摘    要:在学界,常识、常理、常情常被归于常识主义刑法观。而对常识、常理、常情理论最多的批评集中在概念不清,定罪、量刑标准的模糊化,适用存在随意出入罪的危险。基于这样的批评,文章将进行回应,并在法律解释这一问题上,提出常识、常理、常情适用的具体标准。

关 键 词:常识主义  常识、常理、常情理论  法律解释  罪刑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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