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陈某与汪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作者姓名:刘冬梅
作者单位: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检察院(刘冬梅),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检察院(吕术阅)
摘    要:[基本案情] 犯罪嫌疑人陈某,系某县农民,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原与陈某同乡后搬到内蒙扎赉特旗的汪某,来到陈某家中与陈说内蒙那边生活较这里困难,有不少姑娘愿嫁到这边,借这个机会咱们整点财礼钱,陈某说咱们这里最高价一万六千元,汪某说,那咱们问女方要多少,完了冲男方多要点钱,多要部

关 键 词:内蒙  机会  农民  高价  中介  困难  长安  案情  犯罪嫌疑人  定性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