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论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审查方式
作者姓名:张步洪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
摘    要:检察机关审查民行申诉案件长期实行阅卷、取证等间接审查方式。实践证明,在间接审查的同时兼采直接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的审查方式,有利于检察机关及时发现裁判中的错误。直接审查是公正行使检察权的要求。向检察机关表达意见是当事人的权利。检察机关在审查任何申诉案件时,都应当直接听取当事人尤其是被申诉人的意见。正式审查程序不同于法庭审理程序,且只能用于审查疑难、复杂的申诉案件。

关 键 词:检察  直接审查  间接审查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