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案件应增设缺席判决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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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邓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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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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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诉案件中经常会发生被告人下落不明的情况,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在立案阶段通常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即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在法庭审理阶段则根据《解释》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一律裁定中止审理。笔者认为《解释》的此二项规定有失妥当,既不符合刑诉法的有关规定,也不利于保障被害人一方的合法权益。针对自诉案件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情况可以考虑增设有关缺席判决的规定。理由是:一、在自诉案件中,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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