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构我国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机制研究 |
| |
引用本文: | 王仁俊,郭茂法.重构我国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机制研究[J].人民检察,2001(10). |
| |
作者姓名: | 王仁俊 郭茂法 |
| |
作者单位: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王仁俊),湖北省司法学校(郭茂法) |
| |
摘 要: | 重构我国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机制,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督,是维护社会公正和司法实践的需要,是拓展现阶段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的一种探索。现阶段重构我国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机制的理论依据应定位为公益说。对涉及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公序良俗的民事经济案件,检察机关有权提起公诉。
|
关 键 词: | 民事公诉 公益说 受案范围 权利义务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