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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诉讼欺诈案件的定性
引用本文:王焰明.试析诉讼欺诈案件的定性[J].人民检察,2001(8).
作者姓名:王焰明
作者单位: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
摘    要:诈骗罪的本质特征是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 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我国理论界在分析诈骗罪的客观方 面时将被骗人与被害人视为同一人不尽合理,诉讼欺诈行 为也是一种诈骗行为,行为人取财是通过欺骗、利用国家司 法机关的公力行为来实现的,符合诈骗罪的本质特征,但是 与普通的诈骗罪相比,又具有特殊的一面。立法上应单独设 立“诉讼诈骗罪”。

关 键 词:诈骗  诉讼欺诈  行为特征  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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