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诉讼欺诈案件的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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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焰明.试析诉讼欺诈案件的定性[J].人民检察,2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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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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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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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诈骗罪的本质特征是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 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我国理论界在分析诈骗罪的客观方 面时将被骗人与被害人视为同一人不尽合理,诉讼欺诈行 为也是一种诈骗行为,行为人取财是通过欺骗、利用国家司 法机关的公力行为来实现的,符合诈骗罪的本质特征,但是 与普通的诈骗罪相比,又具有特殊的一面。立法上应单独设 立“诉讼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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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诈骗 诉讼欺诈 行为特征 被害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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