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中公安机关的行为如何定性 |
| |
作者姓名: | 刘阳 |
| |
作者单位: |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
| |
摘 要: | 1999年 4月 20日上午 6时许, A市公安局甲分局 (以下简称甲分局 )接到一群众报案称:自家池塘所养珍珠蚌被盗,怀疑是同村村民乙所为。甲分局经过初步调查,决定立案侦查并办理了搜查手续。当日上午,甲分局侦查员赶至案发地对乙进行当场盘问,确认其身份后,于 8时 30分将乙带回甲分局继续盘问,并制作了盘问笔录,同时对乙家池塘进行了搜查,扣押可疑珍珠蚌 683个,并出具了扣押清单。 21日下午 3时 30分,乙被刑事拘留, 5月 11日被取保候审。嗣后甲分局将扣押的珍珠蚌全部刀杀取出珍珠。乙随后向甲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认为甲分局…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