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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法定与刑法解释——兼析为收养而偷盗婴儿的行为应否定罪
引用本文:姜伟,陈正云.罪刑法定与刑法解释——兼析为收养而偷盗婴儿的行为应否定罪[J].人民检察,2001(1).
作者姓名:姜伟  陈正云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姜伟),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陈正云)
摘    要:对于罪刑法定的把握,不能盲目地将行为事实与刑法条文机械地对应,生硬照套刑法规范的文字术语,更重要的是从本质上考量立法精神,准确理解刑法规范的完整内容和立法趣旨。罪之法定中的“罪”,是指类型化了的罪行,不是简单地指罪行实施的具体形式、方法和步骤。罪刑法定原则并不禁止司法解释,二者相辅相成。类推解释违反罪刑法定要求,但扩张解释应被允许。

关 键 词:犯罪  罪刑法定  司法解释  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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