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众多残疾人和老年人中,脑瘫、偏瘫、截瘫及脊椎损伤等丧失自主运动能力的患者、下肢截肢者,以及老年性疾病导致的行走功能障碍者,多为长年生活不能自理,或者卧床,或依靠轮椅,在室内的时间长。房间内转移、如厕、入浴等基本生活问题都需要其他人员的护理照顾。残障者的非自理状态对护理的依赖程度非常高,自理程度越低对护理人员的体能要求就越高。而护理人员多为女性,完成一个患者的入浴,通常需要4~5名女性护理人员才能协同完成,而且经常难以完成残障者从床铺到轮椅、轮椅到卫生间、浴室等房间之间准确及时的移动。不当的行为又可能对残障者造成身体的“二次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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