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认购金不属定金 不能要求双倍返还
摘    要:法官: 我是一家经营货物销售公司的经理。2007年1月,A厂因大量产品积压,对外发布了降价销售广告。我公司获悉后,立即与A厂签订了一份认购合同,约定由我公司认购10万元指定产品,并当场交付10万元认购金,5天后提货。

关 键 词:定金  销售公司  产品积压  销售广告  法官  经理  货物  认购金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