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创建“民族团结示范点”和“兴边富民示范点”,是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工作的有效探索,也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2003年以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坚持组织发动、政策推动、基础设施拉动、重点项目带动、改革开放促动、社会各界联动的方针,遵循分类指导、自力更生和“三个离不开”的原则,围绕“基础设施、特色经济、群众生活”和民族关系好、经济发展好、村容村貌好、社会治安好、科技普及好、组织建设好的“六个好”的目标开展创建活动。通过各类建设项目的实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当地老百姓得到了实惠,他们亲切地称颂示范点创建为“德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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