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辨析——兼谈中国法律史的研究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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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珣.“法”的辨析——兼谈中国法律史的研究范畴[J].新法规月刊,2008(4):153-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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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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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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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上海市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资助,项目编号:T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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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比较中国传统语境下"法"的本义与法的现代含义后,可以发现在今天的语境下研究中国法律史应包括如下范畴:(1)由皇帝制定或以皇帝名义所颁布的律、令、敕、诏、制等;(2)国家所认可的地方官吏所作出的判决及据以作出判决的依据;(3)国家没有规定也未以有形形式表现出来,但在生活中为人们所遵循的"习惯"。越来越多的学者关注对判决及习惯的研究,但对律之外的令、敕、诏、制等的研究不够,需要我们从大量史料中去发掘与整理并给予更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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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 辨析 中国法律史 研究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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