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价值定位:宽严并用、宽优于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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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沛谞,;杨毅伟.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价值定位:宽严并用、宽优于严[J].新法规月刊,2008(3):131-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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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沛谞 ;杨毅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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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西南政法大学; [2]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公诉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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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事政策以各类犯罪及其行为人为规制对象,因而对于社会和谐秩序的形成至关重要。宽严相济政策以符合法治要求的方式,从宽和与严厉两个向度上合理运用刑事权,在刑事法治的各个基本环节、阶段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精神,从而达到防卫社会、保障人权的政策目标,理应确立为和谐社会语境中的基本刑事政策。宽严并用、宽优于严是宽严相济政策的合理价值定位,有利于充分维护人权,节约稀缺法律资源,增进法治内部与社会整体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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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和谐社会 宽严相济 宽严并用 宽优于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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