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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利益的法律保护论
作者姓名:张驰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摘    要:自然人死亡后因意志不复存在,且无法独立承担责任,故不能作为民事主体享有具体权利。但其名誉等人格利益并不因此完全消亡。当死者利益被侵犯时,以公法直接干预维护现有社会秩序,以私法间接干预保护遗属权益,是对死者利益保护的合理设计。

关 键 词:死者利益  权利能力  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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