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性环境保护法比较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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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骧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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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综合性环境保护法,是指一个国家为了保护其管辖范围内的人类生存环境,而对有关重大问题加以全面综合调整的立法文件。这类立法文件的出现,是环境保护法得到重大发展的显著标志。人类的环境保护活动经历了一个从局部到总体的过程。开始时是对某些环境因素、个别自然环境客体的保护,以解决当时比较突出的个别或局部环境问题。随后,逐渐扩大环境保护活动的范围,直至今天对整个自然环境进行全面保护,以解决环境保护的全局问题。与此相适应,国家在运用法律手段保护环境的历史过程中,也经历了一个从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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