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生产酿恶果草菅人命法不容——对吕梁市临县湍水头乡黄家沟煤矿矿难瞒报的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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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月平,刘崇斌.强行生产酿恶果草菅人命法不容——对吕梁市临县湍水头乡黄家沟煤矿矿难瞒报的调查[J].政府法制,2006(1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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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月平 刘崇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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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今年7月份以来,吕梁市中阳、柳林两县连续发生3起煤矿透水事故,国家安监总局及省、市有关部门要求吕梁市的煤矿全部停产整顿。在此期间,临县黄家沟煤矿不管矿工生命安全,只顾矿主个人利益,在7月19日下午因违规生产造成1人死亡。死者是方山县圪洞镇坪村人刘平则,38岁,家中有两个小孩,其父母都在世。刘平则生前家境贫寒,一直在黄家沟煤矿井下工作,是个老实巴交的人,其妻谈莲(音)是个农家妇女。为了多挣点钱供两个孩子上学,刘平则平时就住在矿上很少回家。刘平则家人突然接到矿上通知说刘平则在井下出事啦,全家人真不知该如何是好,只是抱头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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