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法中的争论的几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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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焦诠 萧孟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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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江苏药科大学,法学教研室,江苏,南京,210038 2. 南京工程学院,外语部,江苏,南京,21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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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美国宪法是以1776年的《独立宣言》为先导、翌年通过的《联邦条例》作基础,经过11年的国内政治变化及经济发展,于1787年5月由12个州的55位代表集会于费城制定出《美利坚合众国宪法》,1788年6月开始生效。两百多年来,对宪法中的有关问题始终争论不休,大致归为以下几个方面。一、关于总统任期的问题对此问题,争议焦点有二:一是若允许总统无限制地竞选连任,是否会威胁到民主制度。二是若限制总统只能当一任,任期是否应由四年延长为六年。华盛顿(GeorgeWashington)立下了只当两任总统先例,后继者遂效法他的榜样,两任的限制俨然成了“不成文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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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美国 宪法 《独立宣言》 总统任期 国会任期 内阁 国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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