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6年,桂林市象山区检察院在桂林市检察系统综合评定中,该院未能进入先进行列,2007年,该院新党组通过认真总结,决定从思想上摘下2004年全国先进检察院的帽子,从零开始,以班子建设为突破口,突出抓好制度建设,深入推进理论创新、机制创新和工作创新。狠抓办案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办公现代化建设,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检察工作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按照《广西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考核标准》,该院得分530.4分,桂林市检察系统综合考评第一,并荣获桂林市“四化”建设先进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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