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对我国禁止公民个人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法律评析
作者姓名:管建强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学院
摘    要:1993年10月5日,国务院颁布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129号令,随即,广播电视部为配合129号令而制定了第11号令的实施细则。国务院第129号令第3条规定:“国家对卫星地面接受设施的生产、进口、销售、安装和使用实行许可制度”。强调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外(含港奥台地区)卫星电视,必须按国务院第129号令及广电部第11号令的规定报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紧接着,北京广播电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电子工业管理办公室、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北京海关联合发布的公告…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