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997年4月30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植物新品种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生物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的行政法规,它对于保障植物新品种发明者的利益,促进生物育种以及农业科技的发展进步与成果转化将产生重大影响。1999年3月,我国向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递交国书了中国加入该公约(1978年文本〉的加入书,成为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第39个成员国。今后,我国在依照公约规定为成员国的植物新品种提供国际保护的同时,将与成员国之间在优良品种的研究开发、技术转让以及新产品贸易方面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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