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瓶”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中的几个法律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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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程永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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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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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 情 鞠爱军于 1996年 2月 4日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了一种“酒瓶”外观设计,于 1997年 9月 20日获得专利权,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记载:本设计的左、右、前、后视图相同,前视图为主视图,省略左、右、后视图,其前视图显示瓶主体表面由三分平面构成,其中部相对于上、下两部分呈凹陷状。鞠爱军作为山东银河酒业(集团)总厂(简称银河酒厂)职工,曾同意总厂无偿使用其外观设计专利酒瓶装白酒,后与银河酒厂于 1999年 9月 30日签订独占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每年专利许可使用费为 15万元。 1999年 8月 16日山东武城古贝春集团总公司(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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