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联邦政府关于利用科技活动成果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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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立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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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贯彻落实1998年7月22日俄联邦总统“关于将科技活动成果和科技领域知识产权项目引入经济活动中的国家政策”的命令,1999年9月2日俄联邦政府特做出如下决定1.过去在俄联邦加盟共和国财政预算和前苏联国家预算资金支持下所取得的科学技术成果,其所有权在以下情况下归俄联邦:———对这些成果的所有权没有按规定办法变为私有财产;———这些成果不是自然人或法人享有特权的对象;———不会按规定程序申请对这些成果享有特殊权利。联邦执行权力机构根据俄联邦政府规定的程序对上述成果行使支配权。2.被授权的联邦执行权力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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