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创业资本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暂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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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 96号 《深圳市创业资本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暂行规定》已经 2000年 10月 8日市政府三届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00年 10月 11日 第一条 为进一步吸引国内外创业资本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加快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规范创业投资机构的设立和经营,形成完善的创业投资体系,保护创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暂行规定所称创业投资是指向主要属于科技型高成长性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为其提供管理和咨询服务,以期在被投资企业发展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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