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进村居 法律服务送基层 广东佛山律师工作亮点纷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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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燕子.律师进村居 法律服务送基层 广东佛山律师工作亮点纷呈[J].中国律师,2012(1):3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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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燕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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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律师》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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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1年3月,广东佛山同华社区业主李某因小区车位与社区保安班长张某发生争执、斗殴,张某用随身携带的螺丝刀刺伤李某腹腔致其八级伤残。张某被人民法院认定构成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李某出院后,就医药费、伤残赔偿等民事责任问题进行多次协商无果,遂向法院起诉张某和同华社区居委会,请求赔偿医药费、伤残赔偿等损失26万元。张某来自山区,夫妻月收入共2000元,养家艰难。社区居委会的唯一经济来源是小区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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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律师工作 法律服务 佛山 广东 社区居委会 伤残赔偿 人民法院 故意伤害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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