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中的创意与保护由首都文化产业的实践说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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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磊.知识产权法中的创意与保护由首都文化产业的实践说起[J].中国律师,2012(10):6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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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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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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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国家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主要任务,全国各大城市也都推出相关政策支持和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北京市统计局与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于2006年联合发布《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在该《标准》中第一次对"文化创意产业"进行了定义。"文化创意产业"是指"以创作、创造、创新为根本手段,以文化内容和创意成果为核心价值,以知识产权实现或消费为交易特征,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体验的具有内在联系的行业集群。"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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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文化创意产业 知识产权法 文化产业 首都 北京市统计局 “十一五”时期 实践 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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