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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中合理期限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引用本文:蔡晓明.《合同法》中合理期限规定的理解与适用[J].中国律师,2012(1):64-64,65,66.
作者姓名:蔡晓明
作者单位:江苏梁溪律师事务所
摘    要:"合理期限",在《合同法》总则中前后使用共计6处之多,分别出现在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23条;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69条;第六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第94条、第95条;第七章(违约责任)第110条、第118条。适用的条件和情况分别是:承诺到达要约人的期限;中止履行后对方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的期限;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仍未履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期

关 键 词:《合同法》  合理期限  权利义务  中止履行  解除合同  约定解除权  当事人  第2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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