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德法并举的社会主义治国方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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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薛勇民.浅论德法并举的社会主义治国方略[J].理论探索,2002(1):2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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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薛勇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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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大学哲学系,山西,太原,03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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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德法并举的治国方略 ,在阶级社会形成以来始终是统治阶级治理国家的重要抉择。“德”与“法”有相同作用也有不同特点 ,二者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坚持德法并举 ,有助于廉政建设和改良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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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道德 法律 德法并举 |
文章编号: | 1004-4175(2002)01-002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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