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直击李庄案二审庭审
作者姓名:张召国  谢晓曦  方剑磊  魏杰  罗固理
作者单位:[1]《中国审判》编辑部 [2]不详
摘    要:2月9日上午10时,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49岁的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庄伪造证据、妨害作证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维持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定罪部分,即被告人李庄犯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撤销该判决的量刑部分,即判处被告人李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关 键 词:李庄  二审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律师事务所  妨害作证罪  庭审  伪造证据  一审判决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