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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未遂问题探析
作者姓名:董雪松 董海浪 谭 林
作者单位: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沈阳工程学院;沈阳化工大学;
摘    要:故意伤害作为典型的结果犯应根据故意伤害罪的基本类型做出区分。行为人以轻伤的故意实施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发生轻伤的结果,不以犯罪论处;行为人以重伤的故意实施了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出现伤害结果的,应当按照故意伤害罪的未遂论处,并在法定刑幅度内宣告刑罚。

关 键 词:故意伤害罪  行为类型  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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