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的指导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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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德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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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指出“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中又重申“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科学论断,具有非常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认识更加深刻的集中表现,是我们在发展科学社会主义的一个重大贡献。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的较长时间里,对于我国现阶段社会性质存在着若干错误认识,这对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都产生过不良影响。“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以下简称社会主义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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