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组干部涉黑 一审获刑20年
作者姓名:晓理
摘    要:现年40岁的李国庆,系原资中县重龙镇文庙口村一组组长。自1999年以来,李国庆等人不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并逐步形成了一个以李国庆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先后寻衅滋事9起20余人次,敲诈勒索被害人财物价值85万余元,故意伤害致1人重伤、3人轻伤、多人轻微伤,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经济秩序,危害社会稳定。

关 键 词:黑社会性质组织  干部  一审  违法犯罪活动  社会经济秩序  李国庆  寻衅滋事  敲诈勒索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