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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不伤廉”
作者姓名:董金年
作者单位: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
摘    要:清人吴趼人在他所著的谴责小说《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一书中,借蔡侣笙之口说了这样几句话:“我从来不骗人,不过此时到了日暮途穷的时候,不得已而为之,测一个字只要人家四个钱,还算取不伤廉”。因这蔡侣笙是个落魄的读书人,穷到无路时,想出个算卦的法子骗人钱财,实出无奈。但他能把自己的取与廉联系起来,还算知耻。作者在这里的用意是讽刺那些聚敛不义之财而不知廉耻的贪官污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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