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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轨制提名下的代表当选率研究——以北京市人大代表选举为例
作者姓名:雷弢
作者单位:北京市社科院社会学所,北京,100101
摘    要:我国人大《选举法》第八章规定了双轨制提名代表候选人的方式,地方人大根据《选举法》制定的《选举操作实施细则》进一步规定了这两种方式的提名推荐比例。以北京市人大代表选举为例,北京市人大的《选举操作实施细则》规定,各级政党、人民团体联合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不超过应选代表的20%。然而,从2006年北京市区县以下的直接选举实践看,各党派、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区县人大代表的当选率几乎达到100%,而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的当选率仅在10%左右;在区县人大以上的间接选举中采用大会主席团与本级代表提名上一级代表候选人的方式,其结果是,本人不是区级人大代表的市级人大代表当选率在80%左右,由本人是区级人大代表的市级人大代表当选率在20%左右;而到了市级人代会选举出的全国人大代表,即使有基层代表当选,也基本与普通选民或代表的提名无缘。由此可以总结为两个定律:其一,人大代表能否当选与双轨制提名相关,被政党和人民团体提名的各级代表候选人的当选成功率要远远高于被选民或代表提名的代表候选人的当选成功率;其二,代表的当选层级越高,与被政党和人民团体(大会主席团)提名的相关程度越高,与普通选民或代表提名的相关程度越低。

关 键 词:双轨制提名  人大代表候选人  提名方式  当选率  人大代表大会制度  选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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