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法官郭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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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宏.好法官郭毅[J].兵团工运,20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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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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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郭毅9年前从农十师云母一矿派出所岗位调到农十师中级法院办公室工作,1995年6月她调到北屯垦区法院担任书记员,一年后她被提升到经济庭担任助理审判员,开始她的法官生崖。郭毅在办理民事案件中总结了一条规律:把心放正了,民事案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在办案中,她利用女性特有的细心,多做调解工作,以情动人,以理服人。离婚案件属于易发生严重后果的案件,有些当事人情绪激动,寻死觅活,这种案子历来处理难度较大。郭毅在审理时总能从家庭、孩子、老人等方面给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做工作,以女性特有的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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