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收售地款 构成诈骗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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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陀建华.多收售地款 构成诈骗罪[J].当代广西,2006(5):5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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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陀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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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例]1995年1月10日,蒙山县教育局由时任该局预算外资金会计的盘某经手,从预算外资金账号通过转账方式,将人民币4万元借给下属的蒙山县勤工俭学公司。同年12月14日,该公司经理韩某将4 万元还款交给盘某,但盘某并没有将该款交回单位入账,同日,将这4万元钱连同自己的1万元在原中国工商银行支行某储蓄所以户名“蒙装”作活期储蓄。过后,他又分别以赵某、李某为户名将上述5万元作定期储蓄。1997年底,盘某因病不再担任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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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法》 追诉时效 刑事责任 贪污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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