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社会主义社会的婚姻基础是爱情吗?
作者姓名:常国顺
摘    要:判决离婚究竟应以什么为依据?对这个问题,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是否判离,要看当事人双方有无感情;另一种意见认为,是否判离,要看有无正当理由。对主张前一种意见的,我们称它为“感情说”;对主张后一种意见的,我们称它为“理由说”。我认为这两种意见都把事情绝对化了。这篇文章着重谈谈我对“感情说”的不同看法。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