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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
引用本文:邢 颖,刘晓燕.论我国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4):131-133.
作者姓名:邢 颖  刘晓燕
作者单位: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安徽合肥230088
摘    要: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五十七条和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了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警察作证的适格性、警察身份的特殊性、警察作证的独特价值决定了建立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构建我国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应明确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含义和身份、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适用的案件范围、侦查人员必须出庭作证的情形、出庭作证的例外及出庭形式。

关 键 词:刑事诉讼  证据制度  侦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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