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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修改闽侯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作者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
摘    要: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经纬集团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施等20个建设项目局部修改闽侯县祥谦镇等5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榕政综2007]33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上报的闽侯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将128.2723公顷土地(其中耕地76.9606公顷)列入规划建设用地区,并相应修改闽侯县及祥谦、尚干、青口、上街、南屿等5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建设按规定办理规划选址、环境保护、建设用地等审批手续。涉及工业、经营性用地的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

关 键 词:建设用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局部修改  闽侯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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