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广东省汕尾市原副市长马红妹有个理论:公仆就应当由公家包养,在这一理论的支配下,她心安理得地向公家伸手了,最终因贪污公款、收受贿赂而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马副市长的理论乍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我每天忙工作忙得误了吃饭,公家当然得请我吃工作餐,我每天在外面吃,吃腻了,想换个口味,自己买菜回家烧,这比进酒店便宜多了,这不等于是替公家节约了吗? 公家应当鼓励这种行为,应该替我报销了嘛! 于是,她家买米买菜的一应开销均由公家支付。我是市长,我代表汕尾市人民形象,而且我经常上电视,如果穿得太差,就会给汕尾市人民脸上抹黑,所以,我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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