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暴力取证 触犯刑律
摘    要:王定成今年37岁,中共党员,副科级侦查员,先后担任过永善县桧溪派出所副所长、永善县公安局秘书科副科长、景新镇派出所剐所长等职。1998年6月30日,王定成对到派出所控告他人的谢某留置盘问,将谢"苏秦背剑式"铐在窗子钢筋上,斥骂、扇耳光、用强光电击器击打,致谢多处软组织挫伤,左耳鼓膜破裂,法医鉴定为轻伤。永善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定成身为人民警察,无视刑事诉讼法规,刑训拷打逼供的行为已构成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