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应转向“宜细不宜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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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琳.立法应转向“宜细不宜粗”[J].民主与法制,2007(3X):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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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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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民主与法制》特约评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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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广东省今年的“两会”上,省人大代表、广州市市长张广宁在参加广州团代表分组讨论时建议:希望人大立法要细,不要含糊、不要有浮动空间,只有这样政府才能更好地依法行政。他说:“很多人以为有些事情光靠政府部门开个工作会议就行,其实不行,更重要的是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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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大立法 政府部门 人大代表 分组讨论 依法行政 广州市 广东 张广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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