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操权”有建权利法定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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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乔新生.“贞操权”有建权利法定原则[J].民主与法制,2007(7X):3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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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乔新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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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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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期,广东东莞一位受到性欺骗的女性以侵犯“贞操权”为由,将男友告上法庭并胜诉。本刊今年第11期刊发有关此案的系列报道后,读者、网友就“贞操权”展开了激烈争辩,“司法机关能否创制民事权利”等深层次问题亦浮出水面。本期“视点”专栏特发表两位法学专家的不同看法,以期将这场讨论进一步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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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权利 贞操权 法定原则 深层次问题 广东东莞 系列报道 司法机关 法学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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