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2007年第3期《请你断案》栏目中《自助旅游引发命案“驴友”应否担责?》部分读者意见摘录:
摘    要:读者朱治国认为:在我国.目前尚未制定有关户外自行(非官方)探险活动相关法律之前.“驴友”无论从过错责任原则.还是从无过错责任原则.均应承担责任。理由有三:一是即便阳光的代理律师言之有理.“手手”的遇难是因不可抗力的山洪所致,即双方都没有过错,按照无过错责任原则.阳光和驴友们也应当承担责任;二是人的生命权高于一切.

关 键 词:读者意见  驴友  自助旅游  无过错责任原则  命案  栏目  承担责任  探险活动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