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教于审 惩教结合: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预防未成年犯罪工作纪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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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剑峰.寓教于审 惩教结合: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预防未成年犯罪工作纪实[J].民主与法制,2007(2X):7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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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剑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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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福建省福清市是东南沿海著名侨乡,其特有的地理位置和蓬勃发展的经济格局,决定了本地区各类关系十分繁杂,各种社会矛盾较为突出,未成年犯罪形势更是严峻,犯罪率居高不下。少年犯中来自农村、外来流动人口的居多,辍学、学生犯占相当大的比例。近年,福清法院少年法庭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将法庭变成特殊的课堂,教育、感化、挽救了一大批少年犯。同时大力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在社会上的影响日益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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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犯罪 人民法院 福清市 福建省 外来流动人口 社会矛盾 少年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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