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寓教于审 惩教结合: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预防未成年犯罪工作纪实
引用本文:何剑峰.寓教于审 惩教结合: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预防未成年犯罪工作纪实[J].民主与法制,2007(2X):72-72.
作者姓名:何剑峰
摘    要:福建省福清市是东南沿海著名侨乡,其特有的地理位置和蓬勃发展的经济格局,决定了本地区各类关系十分繁杂,各种社会矛盾较为突出,未成年犯罪形势更是严峻,犯罪率居高不下。少年犯中来自农村、外来流动人口的居多,辍学、学生犯占相当大的比例。近年,福清法院少年法庭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将法庭变成特殊的课堂,教育、感化、挽救了一大批少年犯。同时大力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在社会上的影响日益扩大。

关 键 词: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犯罪  人民法院  福清市  福建省  外来流动人口  社会矛盾  少年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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