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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像被毁,首获精神赔偿
引用本文:
王智,潘济.婚像被毁,首获精神赔偿[J].民主与法制,2007(3S):24-25.
作者姓名:
王智
潘济
摘 要:
多年来。“相片被毁.只赔偿基本损失”.是摄影行业不成文的行规。如今.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打破了这个旧行规,并首次引入了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
关 键 词:
精神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
摄影行业
人民法院
沈河区
沈阳市
辽宁省
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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