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 一、美国保释制度的两次改革本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兴起了一场人权运动,受其影响,在刑事司法领域开始进行"正当程序革命",同时也开始了美国第一次保释改革运动。《1966年联邦保释改革法》便是这场运动的成果。这项富于创造性的法律在许多方面改变了以往的保释制度:(1)与当时注重保护个人权利的思潮相适应,该法要求法官们在审判前保释所有非死刑案件的被告人;不仅如此,对于定罪后以及死刑案件的被告人,也鼓励法官们尽可能予以保释。(2)为了适应不同情况的案件和被告人,创造性地设计了几种新的保释方法,如具结释放、无抵押出庭保证书释放、附条件释放等,改变了过去几百年单纯依靠金钱财产保的状况。(3)增设了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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