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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地方政府的法制工作
作者姓名:孙琬钟
摘    要:<正> 地方政府法制工作是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在宪法和法律以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运用各种法律手段(主要是制定规章并保证其实施),对地方政府分管的各项国家事务进行管理的活动。地方政府法制工作是我国整个法制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国家法制建设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地方政府法制工作的任务地方政府法制工作的任务,主要有:制定行政规章,检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关 键 词:执行情况  地方政府  法律顾问  行政规章  地方行政  工作机构  市人民政府  地方性法规  政府法制工作  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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